专题专栏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落实这一重要要求,必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依托国内强大市场,使我国成为吸引全球优质要素资源的强大引力场,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助力。

河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山西省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上海市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浙江省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不久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我国营商环境评价领域的首部国家报告《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从一个侧面展示了“十三五”时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改善营商环境的探索实践。营商环境的改善,微观主体的活力更有说服力。2012年我国各类市场主体不到6000万户,到去年底数量已经达到1.2亿户。随着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和各项助企纾困政策发挥作用,从今年4月起,新设市场主体数量重新恢复增长,前三季度日均净增企业1.2万户。来之不易的成绩,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密不可分。

营商环境的优化强健了经济“体格”。中国经济能够更好地抗击风雨、砥砺前行,靠的是持续不断“刀刃向内”的改革创新。5年来,审批少了、税费轻了。中央层面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压减90%,非行政许可审批退出历史舞台,“十三五”时期新增减税降费将达7.6万亿元。5年来,创新多了,法治强了。今年新增的2万亿元财政资金,通过“一竿子插到底”的创新直达机制,下达时间从120天以上缩短到7天,确保助企纾困政策能够快速扎实地作用于企业。营商环境的优化还有法治举措保驾护航。《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有力保障了内外资企业、不同所有制企业都能受到平等保护、在市场中公平竞争。

前不久,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发布,首次以清单批量授权方式赋予地方在重要领域和关键改革环节上更多自主权,展现了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智慧和魄力。中国进入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优化营商环境应有更高目标、付出更多努力。目前,在一些审批中,对产品外观或不重要的参数作调整仍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或认证,一些涉及新兴产业或是专业性很强的项目审批时间仍然过长。对此,应进一步梳理排查,该整合整合,该取消取消,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不必要的干预。从落实情况看,近年来简政放权、减税降费等政策制定步步深化,但各地执行力参差不齐,有的政策卡在基层“最后一公里”,导致企业获得感不强。更好完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节,健全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机制,才能不断提升地方落实改革部署的积极性和执行力,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良好的营商环境如同清新空气,是市场主体成长发展的前提,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的基础。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和营商环境,中国经济必将创造更多发展奇迹。